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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贵州理工学院 高薪引进博士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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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9 11: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办法


第八条  为适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我校原则上根据下述条件将拟引进的人才分为“第一层次~第五层次”共五个层次和“A类~J类”共十个等级。

第十三条  第五层次人才(E类~I类人才)的引进条件:满足以下条件者,视近三年学术业绩,作为学科团队“中青年学术骨干”或“团队成员”人选引进。
E类人才:2017年底前毕业的海外归国博士,毕业院校必须符合《泰晤士报世界高校排名》前200名,具有博士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和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F类人才:2017年底前毕业的国内培养博士,具有博士学位(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经教育部认证)和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G类人才:2017年底前毕业的海外归国博士,毕业院校必须符合《泰晤士报世界高校排名》前200名,具有博士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H类人才:2017年底前毕业的国内培养博士,具有博士学位(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和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I类人才:2017年底前毕业的国内培养博士,具有博士学位(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同时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1.列入“紧缺人才”的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累计有1篇(含)以上被SCI期刊收录或2篇(含)以上被EI期刊收录;列入“非紧缺人才”的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累计有2篇(含)以上被SCI期刊收录或4篇(含)以上被EI期刊收录。
2.列入“紧缺人才”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且论文均被CSSCI(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其中1篇被SSCI收录;列入“非紧缺人才”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毕业生的博士,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且论文均被CSSCI(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其中3篇被SSCI收录。
3.列入“特殊人才”的博士,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数原则上不作限制。
J类人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自然科学类的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的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5篇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第三章  引进待遇


第二十一条  第五层次人才之H类人才
1.安家费:“特殊人才”人民币65万元(税后),“紧缺人才”人民币45万元(税后),“非紧缺人才”人民币35万元(税后)。安家费含《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号)文件中规定的购房补贴中由学校自筹的40%。
2.购房补贴:享受《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号)文件中规定的购房补贴的60%。
3.津贴:享受《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文件中规定的人才津补贴和校内津贴。校内津贴按省津贴的100%配套。
4.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特殊人才”人民币45~55万元,“紧缺人才”25~35万元,“非紧缺人才”15~2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获批经费根据申报科研课题或项目而定。
第二十二条  第五层次人才之I类人才
1.安家费:“特殊人才”人民币60万元(税后),“紧缺人才”人民币40万元(税后),“非紧缺人才”人民币30万元(税后)。安家费含《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号)文件中规定的购房补贴中由学校自筹的40%。
2.购房补贴:享受《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号)文件中规定的购房补贴的60%。
3.津贴:享受《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文件中规定的人才津补贴和校内津贴。校内津贴按省津贴的100%配套。
4.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特殊人才”人民币40~50万元,“紧缺人才”20~30万元,“非紧缺人才”10~2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获批经费根据申报科研课题或项目而定。
第二十三条  第五层次人才之J类人才
1.安家费:“特殊人才”人民币50万元(税后),“紧缺人才”人民币30万元(税后),“非紧缺人才”人民币20万元(税后)。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特殊人才”人民币40~50万元,“紧缺人才”20~30万元,“非紧缺人才”10~2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获批经费根据申报科研课题或项目而定。
第二十四条  我校人才引进工作与学科群召集人(一级学科学科带头人)、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的遴选工作同步开展。经过学校遴选成为学科群召集人(一级学科学科带头人)、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新引进人才,除享受表1所示的人才相关待遇外,还享受学校相应岗位的学术津贴,其岗位职责、遴选条件、考核目标、遴选程序、聘任与考核程序、待遇和学术津贴标准,详见《贵州理工学院学科群召集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贵理工发〔2014〕137号)。
第二十五条  我校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属于第二层次人才中的“中组部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期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学校根据其学科、专业、科研、成果转化等特长,可聘为二级学院院长、重点实验室主任、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享受相应经济待遇,但无行政职级。
第二十六条  我校对新引进的第五层次之G、H、I类人才在专业技术职务上实行“低职高聘”政策。对无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聘为七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三年;对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聘为四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三年。三年后未评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再享受“低职高聘”待遇。



详细引进政策请参考学校人事处网址:http://rsc.git.edu.cn/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杨老师,0851-88210732,15585290155,
简历请发至QQ信箱:117095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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