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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字[2012]1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2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56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应聘人员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生及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生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学位双证。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应聘人员于2012年11月18日下午5点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休息)到忻州师范学院主楼9层组织部(人事处)903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登录我院校园网主页从“招聘信息”栏或“校内公告”栏招聘公告中下载打印)、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20KB以下)、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
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350—3043705
电子邮箱: xzsy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xztc.edu.cn
4、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学院将在校园网主页“招聘信息”栏和“校内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与面试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余岗位一律按照笔试与面试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考核考察,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社厅审批。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经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批准,可不受比例限制。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为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3、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在笔试前一周左右组织成立命题阅卷组,并指定一名命题人员担任组长,命题人员应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骨干。命题阅卷工作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初始命题数量为试卷量的3—4倍,由命题组长主持筛选并组成A、B卷各一份。
4、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另行公告。评卷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
5、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参加我院公开招聘考试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计划项目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6、学院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在校园网主页“招聘信息”栏和“校内公告”栏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公告发布一周左右进行面试。
(二)面试
1、教师及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形式(其中美术、舞蹈、音乐、体育各专业均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试讲内容提前两小时以抽签的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20分钟以内。教辅岗位,面试采用面谈和实际技能操作方式,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面试前,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成立若干面试组,分别负责各类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面试组成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院领导、有关单位领导和学科专家组成。其中每个面试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本院评委不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1/2,面试评委小组组长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院领导担任,其他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选派。
3、学院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外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排名顺序。
4、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教师及辅导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教辅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校园网主页“招聘信息”栏和“校内公告”栏公布人选名单(笔试人数未达3:1比例的岗位,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三)考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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